石河子大学离退休工作处处务会议工作规则
发布人:离退休处  发布时间:2015-03-09   浏览次数:1072

离退休工作处处务会议是本部门议事性会议,为党总支、行政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处务会议对处工作职责范围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政策规定等事项,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和议事范围、规则、程序,进行集体讨论决策;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决策科学性和办事规范性,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


    一、议事范围

    1、干部人事问题:管理干部的选拔、考察、使用、调配建议,教职工的辞职、退职、招收、录用事项;


    2、涉及工作处全局性重大政策规定以及各成员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有关规章制度的调整修改意见和临时需变动的重大情况的通报;


    3、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各成员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干部、机构编制调整计划、校内津贴分配及工资福利调整计划、本部门经费预算使用计划等;


    4、报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会议讨论的问题建议或以校名义下发的文件材料等;


    5、教职工职称评审、考核奖惩、以及个人、集体的评先评优情况的审核上报;


    6、有关重要情况的通报;


    7、其它需要由部处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或事项。


    二、议事规则和程序


    1、处务会议由主持人向成员征集会议议题,也可由成员提出议题,统一意见后纳入安排;议题汇报按各成员分管工作范围做好准备,涉及到其它部门问题应事先征求意见并提出建议;


    2、处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成员到会有效。议事决定问题要充分发扬民主,成员应明确表达自己的意见,并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议决;特殊情况不能统一意见的暂缓决定,或将有关意见递交主管校领导决定;


    3、成员必须严格执行部处务会议的决定,不得自行其事或发生违反本规则的言行;


    4、根据会议内容,主持人可确定有关议题的列席人员。


    三、其它


    1、处务会议一般一月一次,如有必要,可临时召开;


    2、会议指定人员记录 ;


    3、与会人员应严格执行保密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