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处方有何作用?
发布人:离退休处  发布时间:2015-03-13   浏览次数:445

    (1)专用处方和磁卡相对应,作为证明身份的凭证,故异地安置人员,专用处方暂无用处。

    (2)可在医院开药后到定点药店购药时使用。

    (3)若磁卡遗失,拾到者如无相应处方本,则卡无法使用。

    (4)如发生医患纠纷或药事纠纷时,可作为处理纠纷的法律依据。

  

参保人到定点医疗机构看门诊时,一般程序是:

    (1)持《职工医疗保险证》和专用处方本挂号;

    (2) 到诊室就诊;

    (3) 到收费处划价、刷医保卡;

    (4)取药或治疗。

需要说明的是:

    (1)支付费用时,如果医保卡个人账户里有钱,则可在门诊刷卡处将本次的门诊医疗费刷卡结算;如果个人账户里没有钱或钱不足,则本次门诊医疗费需现金支付。

    (2)在停电、电脑和通讯线路故障等特殊情况下,先由本人现金支付本次门诊医疗费。

    (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损坏或丢失后,应及时持单位介绍信到社保中心补办。补办前就医先用现金付费。